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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专题资讯 时间: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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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以供大家参考!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岩寺镇2018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照《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通过“回头看”及时对2018年全镇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5月14日召开动员会开始,历经6个月,对全镇16个村居150个村民小组共166个清查单位(包括1个全资企业)的资源、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全镇16个村级资产总计(含广惠农工商公司资产)16116.1664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3486.2631万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共4318.28亩;150个村民组资产总计597.245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62.3588万元,资源性资产总面积共15974.8亩。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村居的清产核资业务指导工作)和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镇综合督查组,各村居也相应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认真培训

  1、利用各村居LED电子屏幕、悬挂条幅和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广大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并参与到其中。

  2、及时组织对各村居两委干部、村居监督委员、村民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3、制定了《岩寺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村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清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岩寺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数据填报、数据录入,依照程序、一个环节一个节的规范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居清理小组按照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要求对村、组农村集体“三资”开展调查,同时清理人员对所查内容逐一签字,确保责任到位。

  2、如实登记。各村居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

  3、严格核实。各村居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进行审核。

  4、依法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居清产核资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清查核实情况进行初步确认,在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再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对本村居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确认后,各村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清理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

  6、规范填报。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清查结果,规范处理账务并建立台账,做到账账相符,并按照报表填报要求及时填报。

  7、纳入平台。及时将清查数据准确录入的系统并做好数据审核、校验、上报工作。

  8、资料归档。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清产核资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

  (四)明确经费、保障到位

  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部纳入预算,绝不增加村居负担。

  三、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各村居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少数科目用错,账表不符现象;

  2、存在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处理情况;

  3、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不及时、处置不规范,存在帐帐不符情况;

  4、资源性资产管理不善,有闲置或被占用现象。

  5、资源性资产相关数据与国土部门及林业部门的数据出入比较大。

  6、部分由上级拨款在各村居形成的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其权属各村居无法确认。

  四、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区两办下发的“五个意见”文件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的文件规定,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乡镇级层面要严把审核关,把“村财乡(镇)管”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对村“三委”干部的管理教育,特别是重点村,督促村干部自觉做好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坚持村报账员工作例会制度,加大对乡镇农经员及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资产管理知识,提高村级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对上级拨款在村级形成的资产能否由区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分类制定资产管理权限,明确资产所有权,如所有权需移交村级的应及时完善移交手续。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仓山区农村农业局经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函》(中农函〔2019〕14号)文件精神,根据仓农〔2019〕159号文件要求,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各村上报的清产资料为依据,自2019年5月起,城门镇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一、检查验收范围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共计覆盖城门镇下辖25个行政村。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主要对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验收评分。

  1.检查对象及内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清查对象。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会计账簿为依据,对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清查核实。检查各村是否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进行填报;是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严格,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填报的资产负债汇总表是否与农经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资源性资产清査登记汇总表是否与国土调查等数据相衔接。

  2.明确产权归属情况。主要包括:自查各村是否将集体资产中央有关政策,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各村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权属界定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3.纳入平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村集体产清查数据是否于2019年5月15日前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城门会计中心、城门经管站是否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审核、校验、上报等工作。

  4.规范操作程序情况。主要包括:各村于2018年3月底均已成立村集体经济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全体经济组织成员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对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处置;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按程序纳入账内核算;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按程序核销。集体资产按照资产类别登记入账,实行资产账管理;由会计中心和经管人员认真指导、审核、报区、镇经管部门备案。

  5.工作保障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我镇2018年3月6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赵旭宇同志为组长的城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镇长翁强同志为组长的城门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抽调了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精干的干部组成。为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城门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榕仓城〔2018〕22号)、《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方案》(榕仓城〔2018〕32号)等相关方案。加强动员培训,我镇相继用以会代训形式、专题培训形式,于3月15日及4月12日组织各村书记、主任、经办人员、代理会计等有关人员,并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和清产核资专题培训班、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政策专题培训会2场专题培训。充分宣传发动,我镇各村制作了25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宣传栏安装在各村的显要位置,并将有关政策、相关机构人员、需要开展的工作等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宣传。城门镇经管站印制了25700份公开信及54张VCD发放到农户,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面和支持率。在资金保障方面,在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镇前期宣传、培训等经费我镇均先行垫付,确保工作能按进度开展。城门镇每个村安排8万元清产核资和产权改革工作经费,城门镇会计中心和经管站每周两天下村督导、指导清产工作,同时每个村安排4000元经费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村填报清查表及各项程序进行核对指导,及时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題进行妥善处理,对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民主程序。

  三、自查验收

  在附件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后,城门镇再次组成以翁强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郑孔发同志为副组长、由经管站、会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组,对各村(社)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全镇25村全部合格通过自查验收,形成城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自查报告,并经镇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自查报告

  县农水局:

  去年以来,我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支持下,根据绩农工办〔2019〕28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核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和《绩溪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了该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全乡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家朋乡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农经站、乡林业站、水利站、农服中心、财政所、国土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家朋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家政〔2018〕177号)。村级成立了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领导组,村民小组成立了以村民小组为组长的工作组,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任务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二、宣传培训情况。家朋乡召开了全乡乡村两级干部的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参加绩溪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并在每个村召开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培训会,让村、组工作组参加清产核资人员基本熟悉了清产核资报表填写事项。

  三、清产核资完成情况。该表涉及内容范围多,涉及面广,涵盖村组资产的方方面面,共有3 2页之多,从2018年3月中旬开始下村培训清产核资工作,经过近三个多月的大量收集数据,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清查,有关数据结合国土、林业、土地确权进行综合核对后确认填写,有的数据召开村委扩大会议,会议开到村民小组组长,对照清产核资系列表格进行逐页逐项考证填写,对一时难以确定的数据进行调查填写,明确资产分类,防止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混淆,力求做到明晰产权归属,不漏不重不张冠李戴,尽可能将数据填写准确,先完成手工填写登记,共完成全乡8个村98个村民小组的汇总等大量前提工作,先在各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各项第一批数据于2018年6月25日提交县农委汇总。

  四、乡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在各村换届选举前完成了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资产登记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登记,各村债权债务进行了分类登记,明确了资产权属和归属,该是村里的就登记村里的,该是组里的登记组里,对关键数据都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下来的,对于村组集体资产,在清查中没有发现村组干部有侵占集体资产的事件发生。按照登记的各类表格结合村实际及时进行“回头看”纠正,对原认为的村级农家书屋的无形资产该登记为库存物资。对上报农业农村部的最终数据尤其是村组的资产负债表,对资产负债表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汇总表进行了平衡,各类表格都进行了七上八下的推敲后提交,不出现数据的逻辑性错误,并形成了家朋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了家朋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自查报告。对各村各组的清产核资表格装订成册,进行了贴标识专盒专村归档入柜保管。

  五、录入清产核资平台工作情况。2018年8月份完成了村组集体资产的核实、村组确认和公示等工作,10月份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回头看和补缺补差工作,11-12月份对核实好的各项数据进行了全国统一的平台录入。

  六、存在问题。对有的资产估价有难度,有小部分只登记资产类别,没有进行资产价格评估,还有的清产核资资产负债表按照乡三资管理数据进行操作,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因部分村债权债务量较大,债务化解和债权追回都有一定难度。没有进行台账的常态化管理,对录入平台的数据没有进行及时更新,

  七、下一步工作。完善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制度,以及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实现清产核资工作全年的常态化动态管理,进行资产盘盈盘亏和资产的持续增减管理;确保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与各村项目推进情况沟通使建设好的项目转变为资产,同时保持与国土、林业、农水局的联系对平台数据的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的与时俱进,完善数据库管理。

  特此报告

  家朋乡人民政府

本文来源:http://www.11qkm.com/news/10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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