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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

小结范文 时间: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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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本站分享的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

  纪委委员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等工作职责,是新形势下有效落实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基层纪委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好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对于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xx区纪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念好“四字诀”,“优”制度、“清”思路、“强”能力、“正”作风,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委员“做什么、怎样做”等问题,深入推进基层纪委委员履职尽责。

  一、我区纪委委员队伍建设情况

  xx区纪委共设委员xx名,提名xx名委员人选(差额xx名);其中,本届纪委委员xx名,占xx.xx%;新提名人选xx名,占xx.xx%;纪委机关人选xx名,占xx.xx%。平均年龄xx.xx岁,其中xx岁以下(含xx岁)的xx名,占xx.xx%;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xx名,占xx%;女性xx名,占xx.xx%。

  本届纪委委员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xx人,包括区纪委机关xx人,镇街纪委书记xx人;目前未在纪检监察岗位的xx人,主要分布在镇街党政班子、区委巡察办、区直机关工委、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审计局、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单位。总体上看,我区纪委委员的年龄层次、学历构成、性别结构及单位分布等均比较科学、合理。

  二、当前基层纪委委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基层纪委委员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出来,面对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当前基层纪委委员在履职尽责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四不”:

  一是职责权限不明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详尽的规定,但结合基层实际、在工作实践层面针对基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具体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虽然部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基层纪委委员职责权限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但内容往往都是对上级政策法规的“原样照搬”,缺乏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的深度思考,难以与基层实际实现有机深度结合,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十分欠缺,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委员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工作目标指向不够清晰。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当前,县区基层纪委在纪委委员的组织管理上依然略显松散,与区纪委委员的沟通不够充分、信息交流不对称,专门针对基层纪委委员的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较少,纪委委员履职平台、履职方法路径单一。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委委员只是每年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除此以外,参与决策少、反馈问题少、提出意见建议少,甚至有的基层纪委委员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只戴帽,不履职”的现象。

  三是纪检业务不熟悉。纪委委员分布在各个领域,有一部分还是兼职纪委委员,平时都是各自为阵,以做好本部门工作为主。繁忙的业务工作之外,许多纪委委员与基层纪委的沟通和联系很少,纪委委员相互之间的交流往往更少,导致部分纪委委员缺乏履职必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技能,难以真正站在监督执纪的角度开展好监督检查或是提出针对性、专业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是考核体系不完善。目前,很多基层地区还没有健全完善纪委委员履行职能职责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委员是否履职、履职好坏没有清晰地界限,对纪委委员的监督、评议以及量化考核等制度严重缺位,存在“履职无考核”、“考核无标准”、“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弊端,“正向激励”与“失职问责”难以落实。

  三、“四字诀”深入推进基层纪委委员履职尽责

  近年来,xx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纪委委员联系点、履职评价考核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培训及业务技能培训,深化信息沟通交流,强化纪委委员自身监督,念好“优、清、强、正”四字诀,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

  一是结合实际“优”制度。一方面,实现纪委委员职责权限的具体化、制度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纪委委员职责的指导意见》《区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等,对纪委委员参与民主监督、督查考核、调查研究等各项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基层纪委委员的“责任清单”与“履职路径”。尤其是严格落实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促使纪委委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除本人所在单位外,每位纪委委员都确定了重点联系单位、一般联系单位及联系重点村居,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调研监督活动,对联系点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督导,对联系点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与警示教育,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扶贫惠农领域专项检查,借助基层纪委委员作用,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更好实现监督全覆盖。今年以来,区纪委委员已开展联系点单位专项监督检查xx次,组织联系点单位党风廉政课xx堂,收集基层意见建议xx条,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xx条。另一方面,细化评议考核制度。区纪委结合基层实际与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探索制定区纪委委员年度履职目标责任制与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年终要求纪委委员向区纪委常委会递交履职尽责情况书面报告。区纪委对照纪委委员履职报告与所承担年度业务工作、深入开展情况核实与明察暗访,综合确定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情况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以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倒逼纪委委员履职尽责。

  二是深化沟通“清”思路。一方面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例会,落实“一传达、五通报”,即:及时向纪委委员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通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在遵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向纪委委员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全区各级各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通报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情况。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确保纪委委员及时掌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新动向、新进展,明确全局性的工作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质询、建议等工作理清思路,精准把握履职重点。另一方面,实行区纪委常委联系纪委委员制度。区纪委班子成员定点联系xx至xx名纪委委员,与所联系委员相互之间经常开展“双向沟通”,区纪委常委及时了解纪委委员思想动态、作风纪律和履行委员职责情况,并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开展业务指导与痕迹化管理,指导纪委委员正确履职,更好实现由“听政”向“参政”的转变。

  三是组织培训“强”能力。区纪委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两手抓”。一方面,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部门,把纪委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每年定期开办纪委委员思想政治学习“春季班”、“秋季班”,教育引导纪委委员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将纪委委员列为区纪委中心学习组成员,按时组织纪委委员参与中心组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党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精神、重要文件,深入学习《监察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夯实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业务根基。同时,区纪委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灵活采用以工代训、以案代训、专题研讨交流、交叉执纪办案等形式,抽调纪委委员参与巡察监督、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信访处置、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具体业务,在实战中提升纪委委员的监督执纪水平。

  四是强化监督“正”作风。一方面坚持日常监督长震慑。区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纪委委员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备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全面监督和长效监督,并实行监督结果季度通报制度,引导纪委委员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先守纪”思想意识,切实做到坚持原则、刚正不阿,廉洁勤政、秉公用权,自觉、主动、带头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严执纪。对纪委委员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将涉及纪委委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重要线索台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对账销号;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营造强力震慑。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的纪委委员,区纪委对其约谈提醒;纪委委员履行职责不到位,所在单位、所联系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而又没有查处纠正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纪委委员责任;纪委委员对所在单位、所联系点的违纪违法问题故意掩盖、袒护和干预执纪办案的,坚决严肃处理。去年以来,区纪委已就消极履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约谈纪委委员xx人。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省公路局纪委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局纪委围绕所属基层单位当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重在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的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紧跟形势和要求来开展的,考核量化需要完成的工作能较好的落实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与监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情况与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提了工作对策。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主席(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二、科学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二)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2.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原则性较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倘若缺乏驻在单位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或者说开展难度会很大,并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驻在单位要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驻在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员一道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方向推动。

  3.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职务晋升考评制度,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挖掘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而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要想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单位向纵深发展,应该切实在制度以及各方面上予以保障,使监督执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纪检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调研报告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基层单位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格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目前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监督力量薄弱。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基层单位虽然已经配备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但大部分没有独立纪检监察室。二是人员配备不齐。现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只有1~2人,并身兼多职,兼顾本职工作较少,致使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到位。三是体制不健全。基层单位纪检组和监察室是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的体制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显得有些乏力。

  (二)队伍素质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三)干部职工认识不足。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二、做好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三)纪检监察人员找准定位,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是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组的领导,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与其他党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围绕全局工作,服务于单位工作大局,从全局的高度谋划部署工作、协调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落实。

  (四)健全制度,加大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

  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基层单位应该针对当前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使质监的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五)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干部职工宣传教育,营造廉政工作氛围。

  宣传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深受干部职工喜爱、易接受、有吸引力、喜闻乐见的廉政活动,通过环境育廉。三是将廉政文化融入单位整体工作中去,使干部职工在"润物细无声、潜移墨化中"接受教育。

  (六)纪检监察干部争取领导支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支持至关重要。纪检监察人员要经常主动地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机关党组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争取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本部门党组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加了解,消除偏见,赢取大家工作上的理解与配合,争取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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