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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

专题资讯 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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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是学校后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校师生的用餐安全,一直是学校食堂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以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

  1、把好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关,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学校食堂采购查验食品时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向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宜采取集中采购、定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严禁采购、贮存来路不明和质量低劣的食品和原料。对进货食品要做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产品名称、出厂日期等,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食品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二是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普及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对人的重要性,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三是要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对于患有疾病或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清退。

  3、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出问题时的一种应急反应机制,它能有效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首先,成立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明确职责,及时收集食品安全方面的有效信息,有食品安全隐患情况,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避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做到责任到人,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要严惩不贷,一追到底。

  4、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提高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需要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需要强有力的监管等。通过采取这些有效的措施,相信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

  四月初,我连续参加了两个会,一个是北票教育局会议,一个是朝阳教育局会议,这两个会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关于学生饮食安全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吃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大家都听说过这句话吧,这说明吃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人要是不吃饭,就会饿死了。“病从口入”大家也听说过吧,是说有很多的病都是吃出来的。所以说,怎么吃东西才健康,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我们现在社会上食品安全这一块存在着很大的隐患,比如地沟油、毒奶粉、毒大米、苏单红、农药残留、防腐剂、工业色素的大量使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在危害着我们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就拿白血病来说吧,目前我国的白血病有四百万之多,而少年儿童占了一半的比例,而这一半的患儿有75%是来自农村。我们学校吴东旭的小弟弟就是白血病患儿,开学初我们大家都为他们家捐款献爱心。大家都知道,一个家庭,如果有一个孩子得了白血病,治疗费用就是天文数字,那就是整个家庭的灾难,会倾家荡产。为什么农村患白血病的儿童就这么多呢,原因之一就是农村的家长都忽视孩子的饮食安全,对饮食安全知识掌握得太少。同学们,我们都是农村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长身体的阶段,我们一定要掌握一些食品安全饮食知识,以阻止病从口入。

  今天老师就跟大家一起来学习几个最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我总结了一下,有两个不要,一个拒绝,一个辨别。

  先说两不要:

  第一,不要吃三无食品。什么是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三无食品多数是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制做的食品。(比如我们吃得袋装小食品。)

  第二,不要吃没有资质的摊点食品。比如学校周边炸串,馒头包子油条盒饭等。因为我们无法确定他们用的米面油肉等是不是合格的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我们还无法确定卖这些东西的人是不是身体健康,是不是病菌携带者。如果他们身体不健康,如果是传染病病菌的携带者,他就会通过食物,把疾病传染给你。(伤寒玛丽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大家,随便吃没有资质的摊点食品,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这方面,北票市教育局、朝阳市教育局都做了明确要求,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其间的饮食安全,坚决不允许学生在校外没有经营许可的摊点吃饭,学校对学生的饮食安全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为了保证同学们在校其间的饮食安全,我校做出规定,不允许任何人到校外不正规的摊点吃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下面讲一拒绝

  就是拒绝吃垃圾食品。国际上把垃圾食品分成了十大类。

  (一)油炸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油炸淀粉导致心血管疾病;

  2.含致癌物质;

  3.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二)腌制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导致高血压,肾负担过重,导致鼻咽癌;

  2.影响粘膜系统(对肠胃有害);

  3.易得溃疡和发炎。

  (三)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等),主要危害是:

  1.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亚硝酸盐(防腐和显色作用);

  2.含大量防腐剂,加重肝脏负担。

  (四)饼干类食品(不含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主要危害是:

  1.食用香精和色素过多对肝脏功能造成负担;

  2.严重破坏维生素;

  3.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五)汽水、可乐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含磷酸、碳酸,会带走体内大量的钙;

  2.含糖量过高,喝后有饱胀感,影响正餐。

  (六)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主要危害是:

  1.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2.只有热量,没有营养。

  (七)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主要危害是:

  1.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2.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八)话梅蜜饯类食品(果脯),主要危害是:

  1.含三大致癌物质之一:亚硝酸盐;

  2.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九)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和各种雪糕),主要危害是:

  1.含奶油极易引起肥胖;

  2.含糖量过高影响正餐。

  (十)烧烤类食品,主要危害是:

  1.含大量“三苯四丙吡”(三大致癌物质之首);

  2.1只烤鸡腿=60支烟的毒性;

  3.导致蛋白质炭化变性,加重肾脏、肝脏负担。

  下面讲一辨别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日常购物时难以识别。下面老师教你《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做到自我防范。

  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还有很多,我们的一日三餐中有这样一句话: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可见吃好午餐在一天当中十分的重要。因此我们学校对同学们中午吃饭有明确的要求。

  一是回家吃午饭。

  二是带饭来学校班级吃。

  三是在我们学校的幼儿园食堂内吃饭。因为我们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是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我们所用的米、面、肉、油都是经过食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和格产品。我们幼儿园的食堂环境是全北票市最好的,很多外地的学校都来我们学校参观学习,我们食堂的工作人员都做到一年一体检,都是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在我们学校的食堂吃午饭,一定能保证同学们吃得健康,吃得安全。所以我建议同学们都要在我们学校的食堂吃午饭。

  我以上讲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大家都听明白了吗?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多掌握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保证吃得营养,吃得均衡,吃得安全,吃出一个健康的体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学校每季度应对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于季度未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送。

  3、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4、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5、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

  6、学校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并建立培训和健康管理档案。

  7、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全部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8、学校食堂要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9、“五病调离制度”的“五病”指的是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

  10、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11、留样冷藏冰箱必须专用,标志明显,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12、食品原料仓库应设货架,离墙壁离地面超过10厘米。

  1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14、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5.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16、学校食堂餐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17、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18、食堂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9、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和冷加工类面包糕点、裱花糕点、现榨果蔬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2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21、学校食堂应当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制度,把采购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至福建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

  22、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23、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24、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25、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26、学校外购食品的,应当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27、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加工区和备餐间。

  28、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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